复兴院观点 I 《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》的现实指导意义 |
时间:2023年01月04日 浏览:424次 |
《方案》中能耗双控制度的设计即是宏观的,也是微观的。从宏观角度讲,其以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、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为导向,对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,倒逼产业结构、能源结构调整,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。从微观角度看,对各级各地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类投资主体都指明了工作方向,加强节能管理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、致力于节能降耗、优化能源消费结构、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将成为对所有责任主体的具体要求。
原文如下:
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《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》(发改环资[2021]1310号),《方案》的出台为我国“十四五”乃至其后相当一段时期内节能降耗工作、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的路径和指导,对推动碳达峰、碳中和任务目标的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我国“能耗双控”政策的提出源于“十一五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不同的历史时期,能耗双控政策具体内容及重点又有所不同,经过“十一五”、“十二五”、“十三五”三五年规划期间能耗双控政策的实施,我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,淘汰落后工艺设备,实施重点节能工程,推广节能技术产品,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,碳排放强度不断降低。我国能耗强度持续大幅下降,能源消费总量增速明显回落,单位GDP能耗强度累计下降42%以上,单位GDP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48%以上,以能源消费年均4.3%的增速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8.3%的增长。
2019年8月,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,对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作出重要指示,要求对于能耗强度达标而发展较快的地区,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有适当弹性。2020年底,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。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,为坚持和完善能耗双控制度指明了方向。《方案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,明确了能耗双控制度的总体安排,对进一步促进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,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提供了有利政策依据。
《方案》中对能耗双控的目标设定较之前几个五年规划有着很大的不同,特别突出强调了能耗强度指标为约束性指标的特征,同时提出在完成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的前提下,能耗总量指标弹性管理。同时提出在一定条件下,可再生能源消纳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。制度的设计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,充分立足新发展理念、高质量发展,促进和深化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,助力助力实现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,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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